第三百零四章古老家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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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四章 古老家族
那女人一言不發。最後,她似乎覺得沒什麽好害怕的。她回答說:“我來自富芳劍場,是夏家最古老的家族之一”
他說的話擡高了雪白的脖子,一眼就把它吃掉了。
李可洲微微一笑,又懶洋洋地笑了起來。
真正的古老家族在深藍。這位女士說她的夏家老了,這也許不錯,但顯然不是很強。她應該屬於許多從未離開過的古人中的一個。五邊劍場上有無數這樣的家族。
女人繼續說:“至於你說的鉗子,是我夏家傳下來的。它從一代傳到另一代。但我並不害怕告訴你盔甲不是別的。我不能坐下來搶劫你,因為一旦我死了,它就會跟我一起消失。”
李可洲繼續問:“第二個問題是,你來這裏的目的是什麽?你要去哪裏?”
聽到這個問題,女人沒有顧慮,因為幾乎所有來這裏的人都是為了同樣的目的。
“我在尋找礦物晶體,然後找到傳說中的盔甲迷宮,去迷宮中提煉重要的多重骨髓。”
李可洲的眼睛亮了起來,他終於聽到了這個有價值的消息。
他知道女人的指示還沒有完成,提取精華的目的是自然地保持鉗子,因為沒有精華,鉗子是一塊廢木頭,沒有價值。
“你口中的裝甲城在哪裏?它在哪裏?”李又問了。
那女人搖了搖頭:“沒人知道我在哪兒找它。這個地方,據我夏家的古老傳說,是一個失落的國度,沒有寶藏,也幫助我鉗制和演變成手帕。”
女人說這話的時候,眼睛裏充滿了激動,她那氣喘籲籲的眼睛裏閃爍著堅定的光芒。
事實上,正如李可洲所想,他現在並沒有在夏天下來,甚至也沒有下來,為了避免被人監視,把自己藏在山上的泡泡裏。
而這種夾鉗,至多只能起到硬的作用,而且很容易不敢使用,因為一旦使用,一方面可以吸引窺視,另一方面也會消耗能量。
夏家世世代代傳承下來,其精華不多。一旦精疲力竭,夏家將失去資本進入魔法監阿獄。從此,所謂的鉗子基本上就沒用了。
因此,這次訪問的目的是找到最重要的骨髓,然後找到機會將盔甲進化成鉗子。從那時起,盔甲將變得又大又結實,他的夏家也將從此崛起。
如果李可洲有點退縮,他基本上說得很清楚。
據他所知,盔甲很堅固,可以毫無痛苦地獲得。一個沒有能力把雞綁在手裏的人,一旦他有了一個盔甲夾,立刻就擁有了一個人可以擁有的二十或三十年的力量。
但並非沒有缺點,也就是說,劍客的大體,無論盔甲融合,這都可以從女人身上看出來。
正當李可洲開始安靜地嘮叨的時候,那女人的沈默消失了。
突然!從別人身上突然向後跳躍,使人突然消失。
這兩個男人說他們是偶然相遇的,而那個女人對她面前的人沒有信心。
李可洲不打算治療他,但他出去了。
這時,女人的聲音從遠處傳來:“我很親切,需要重夏米,今天你救了我的命,總有一天,我會加倍回報你。”
李可洲笑著聽著。
這個女人顯然有點簡單,甚至可以說她不熟悉這個世界,畢竟,那個男人才剛剛,那麽惡作劇,你可以騙它。
但他身體的夾鉗並不是說他的手沒有能力綁住雞,而且他的速度是看不見的。
“女的大體的夾鉗應該是主要的速度。速度太快了。這甚至可以給他一個擺脫現實狀況大檢修的方法。難怪那男孩只是耍了個花招。如果沒有,他就不會受傷。”
李開州已經設計出“盔甲迷宮”,並沒有留下來。他仍在尋找“十種含鹽礦物”的路上…
在那之後,三天。
昨天,在礦物晶體誕生的指導下,他又發現了9個礦物晶體,體內的礦物晶體數目,還有10個。
在那期間,他沒有遇到另一個活著的人。
這些都是他的期望。
十個惡魔的海洋是無限廣闊的,根據劍場的盔甲數量,進來的人數不超過十人。他很少見在短時間內撞到兩個人。
在路上的三天裏,李開州來到一個點上,判斷他已經走了三萬多英裏,但仍然沒有看到女郎口中的盔甲迷宮的影子。
“哇?”
李可洲什麽都有,朝右前方看。
突然,他的臉有了輕微的變化。
從那個方向看,一道黑光升起,這些光束會聚在一起,看著眼睛,有近百道。
“是不是……挖掘類?“李開州很高興看到它。
在這三天的尋找中,他發現礦藏不那麽容易找到,有時,幾個小時都看不到出生,所以在三天之內,還是先發現了十個。
目前,有一個地方出現了數百盞燈,這無疑證明了在有100多種礦物的地方,這幾乎可以支撐他一個月的收入。
他彈了彈火腿,把速度提高到多少,然後匆忙地跑了出去。
因為…的數目相等。礦物晶體,不出意外,從而吸引了所有看到這一切的人,向四面八方,蜂群蜂擁而至。
這一次,運氣又來了。
也許在所有看見他的人中,離他最近的人,當他到了這裏,就沒有一個人了。
在他面前出現的是密布的水晶,每一塊都發出耀眼的光芒。
他像風一樣飛走了。
他的天地之袖一只手掃在地上,礦物晶體消失了。
就在這一行動完成後,他被禁止站起來。突然間,他感覺到自己的汗越來越大,下意識地一閃而過。
“問題!”
天地供應不足,火焰熊熊。
一把巨大的火劍在李開州的一側折斷了。
強大的力量舉起了他的全部選票,落在地上,連後退十步,這就是碼頭平靜的形狀。
李開州心裏很害怕。
痛苦的紅色火焰,燃燒著他破爛的衣服,如果不是為“魔法書寫”護衛,只有火焰的餘效,才會把他燒成灰燼。
他的臉仍然凍住了,他搖著作戰用的戟,看著原來的樣子。
一個大個子和龍、老虎一起跑來了。
這個人大情暴躁,眼睛發瘋。尤其是他的皮膚上覆蓋著一層火。他手裏拿著一盒巨大的鑲板劍,像融化的鋼鐵,充滿了火焰。
“孩子!小心點,這個人穿著等級的盔甲!”龍的球拍從戟中伸出來,他張開嘴提醒他。
“是的,是的!”
在那之後,他已經做出了判決。
大個子男人高九英尺多,像一頭牛一樣強壯,一雙銅鈴大眼睛俯視著。
“人只能是人!我拒絕用你骯臟的血液,玷汙我的燕牛劍,交出礦物水晶,我給你一條狗的生命。”
“孩子!快點散水,裝甲的力量,等等要回到真理上來,今天是不可能成為對手的,快點離開這裏…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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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女人一言不發。最後,她似乎覺得沒什麽好害怕的。她回答說:“我來自富芳劍場,是夏家最古老的家族之一”
他說的話擡高了雪白的脖子,一眼就把它吃掉了。
李可洲微微一笑,又懶洋洋地笑了起來。
真正的古老家族在深藍。這位女士說她的夏家老了,這也許不錯,但顯然不是很強。她應該屬於許多從未離開過的古人中的一個。五邊劍場上有無數這樣的家族。
女人繼續說:“至於你說的鉗子,是我夏家傳下來的。它從一代傳到另一代。但我並不害怕告訴你盔甲不是別的。我不能坐下來搶劫你,因為一旦我死了,它就會跟我一起消失。”
李可洲繼續問:“第二個問題是,你來這裏的目的是什麽?你要去哪裏?”
聽到這個問題,女人沒有顧慮,因為幾乎所有來這裏的人都是為了同樣的目的。
“我在尋找礦物晶體,然後找到傳說中的盔甲迷宮,去迷宮中提煉重要的多重骨髓。”
李可洲的眼睛亮了起來,他終於聽到了這個有價值的消息。
他知道女人的指示還沒有完成,提取精華的目的是自然地保持鉗子,因為沒有精華,鉗子是一塊廢木頭,沒有價值。
“你口中的裝甲城在哪裏?它在哪裏?”李又問了。
那女人搖了搖頭:“沒人知道我在哪兒找它。這個地方,據我夏家的古老傳說,是一個失落的國度,沒有寶藏,也幫助我鉗制和演變成手帕。”
女人說這話的時候,眼睛裏充滿了激動,她那氣喘籲籲的眼睛裏閃爍著堅定的光芒。
事實上,正如李可洲所想,他現在並沒有在夏天下來,甚至也沒有下來,為了避免被人監視,把自己藏在山上的泡泡裏。
而這種夾鉗,至多只能起到硬的作用,而且很容易不敢使用,因為一旦使用,一方面可以吸引窺視,另一方面也會消耗能量。
夏家世世代代傳承下來,其精華不多。一旦精疲力竭,夏家將失去資本進入魔法監阿獄。從此,所謂的鉗子基本上就沒用了。
因此,這次訪問的目的是找到最重要的骨髓,然後找到機會將盔甲進化成鉗子。從那時起,盔甲將變得又大又結實,他的夏家也將從此崛起。
如果李可洲有點退縮,他基本上說得很清楚。
據他所知,盔甲很堅固,可以毫無痛苦地獲得。一個沒有能力把雞綁在手裏的人,一旦他有了一個盔甲夾,立刻就擁有了一個人可以擁有的二十或三十年的力量。
但並非沒有缺點,也就是說,劍客的大體,無論盔甲融合,這都可以從女人身上看出來。
正當李可洲開始安靜地嘮叨的時候,那女人的沈默消失了。
突然!從別人身上突然向後跳躍,使人突然消失。
這兩個男人說他們是偶然相遇的,而那個女人對她面前的人沒有信心。
李可洲不打算治療他,但他出去了。
這時,女人的聲音從遠處傳來:“我很親切,需要重夏米,今天你救了我的命,總有一天,我會加倍回報你。”
李可洲笑著聽著。
這個女人顯然有點簡單,甚至可以說她不熟悉這個世界,畢竟,那個男人才剛剛,那麽惡作劇,你可以騙它。
但他身體的夾鉗並不是說他的手沒有能力綁住雞,而且他的速度是看不見的。
“女的大體的夾鉗應該是主要的速度。速度太快了。這甚至可以給他一個擺脫現實狀況大檢修的方法。難怪那男孩只是耍了個花招。如果沒有,他就不會受傷。”
李開州已經設計出“盔甲迷宮”,並沒有留下來。他仍在尋找“十種含鹽礦物”的路上…
在那之後,三天。
昨天,在礦物晶體誕生的指導下,他又發現了9個礦物晶體,體內的礦物晶體數目,還有10個。
在那期間,他沒有遇到另一個活著的人。
這些都是他的期望。
十個惡魔的海洋是無限廣闊的,根據劍場的盔甲數量,進來的人數不超過十人。他很少見在短時間內撞到兩個人。
在路上的三天裏,李開州來到一個點上,判斷他已經走了三萬多英裏,但仍然沒有看到女郎口中的盔甲迷宮的影子。
“哇?”
李可洲什麽都有,朝右前方看。
突然,他的臉有了輕微的變化。
從那個方向看,一道黑光升起,這些光束會聚在一起,看著眼睛,有近百道。
“是不是……挖掘類?“李開州很高興看到它。
在這三天的尋找中,他發現礦藏不那麽容易找到,有時,幾個小時都看不到出生,所以在三天之內,還是先發現了十個。
目前,有一個地方出現了數百盞燈,這無疑證明了在有100多種礦物的地方,這幾乎可以支撐他一個月的收入。
他彈了彈火腿,把速度提高到多少,然後匆忙地跑了出去。
因為…的數目相等。礦物晶體,不出意外,從而吸引了所有看到這一切的人,向四面八方,蜂群蜂擁而至。
這一次,運氣又來了。
也許在所有看見他的人中,離他最近的人,當他到了這裏,就沒有一個人了。
在他面前出現的是密布的水晶,每一塊都發出耀眼的光芒。
他像風一樣飛走了。
他的天地之袖一只手掃在地上,礦物晶體消失了。
就在這一行動完成後,他被禁止站起來。突然間,他感覺到自己的汗越來越大,下意識地一閃而過。
“問題!”
天地供應不足,火焰熊熊。
一把巨大的火劍在李開州的一側折斷了。
強大的力量舉起了他的全部選票,落在地上,連後退十步,這就是碼頭平靜的形狀。
李開州心裏很害怕。
痛苦的紅色火焰,燃燒著他破爛的衣服,如果不是為“魔法書寫”護衛,只有火焰的餘效,才會把他燒成灰燼。
他的臉仍然凍住了,他搖著作戰用的戟,看著原來的樣子。
一個大個子和龍、老虎一起跑來了。
這個人大情暴躁,眼睛發瘋。尤其是他的皮膚上覆蓋著一層火。他手裏拿著一盒巨大的鑲板劍,像融化的鋼鐵,充滿了火焰。
“孩子!小心點,這個人穿著等級的盔甲!”龍的球拍從戟中伸出來,他張開嘴提醒他。
“是的,是的!”
在那之後,他已經做出了判決。
大個子男人高九英尺多,像一頭牛一樣強壯,一雙銅鈴大眼睛俯視著。
“人只能是人!我拒絕用你骯臟的血液,玷汙我的燕牛劍,交出礦物水晶,我給你一條狗的生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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